1、評價結論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將“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的風險等級分類為“較重”,經綜合判斷,將本工程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經本預評價報告的綜合分析,微宏動力系統(湖州)有限公司2.5GWh鋰離子動力電池及系統項目在采取了擬采取的職業病防治措施和本報告書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能夠滿足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本預評價工作只涉及到預測與評價建設單位提供的項目內容建設過程及投產后可能遇到的職業病危害問題,而不包括今后建設方案作了較大調整后的職業病危害問題。在今后擬建項目工藝、產品、設備、產品規模、原輔料、作業班制等發生變化時,其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應作相應的補充評價或重新評價。
2、建議
(1) 企業應在易產生急性損傷崗位配備急救箱,配置的現場急救藥品可參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附錄A.12執行。
(2) 嚴格按照《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和《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50033-2013)的要求進行采光照明的設計。照明設施應選用防爆型。需要經常觀察的主要操作崗位應減少眩光。有夜間作業,警示標識應該含有燈光照射,以便于夜間操作。
(3) 本工程車間衛生特征分級為3級,應根據生產特點、實際需要和使用方便的原則設置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要求的輔助用室。
(4) 擬建項目制定的各項放射防護管理制度,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在項目建成后上墻公布。
(5) 企業應按最大班人數配置個人防護用品數量,包括防護用品包括鉛帽、鉛圍脖、鉛眼鏡和鉛衣等;并按要求為放射工作人員配置個人劑量報警儀,監督其進入放射作業場所時正確規范佩戴。
(6) 企業應按照放射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安排放射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個人劑量監測、職業健康檢查及放射防護知識培訓。
(7) 在含密封放射源儀表的運輸、安裝、使用、檢修、拆卸、貯存過程中,做好放射防護工作,避免發生放射性危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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