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金山港村文化禮堂項目地塊位于龍港市金山港社區,中心坐標為東經120°29′44.48″,北緯27°31′47.49″,占地面積約1293m2。地塊現狀規劃的用地類型為農林用地,現狀實際用途為空地和荒地;歷史用途為農田、空地、荒地和道路,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根據龍港市自然資源與規劃建設局政府職能人員受訪信息及建設規劃許可證可知,地塊今后的規劃為《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2023年)中的文化用地(0803),從嚴屬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 33/T 892-2022)敏感用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同時,《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規定用途變更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另外,根據《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浙環發[2021]21號),本地塊涉及用途變更為敏感用地,屬于甲類用地,應按照要求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初步調查結果表明,龍港金山港村文化禮堂項目地塊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和《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地塊可直接作為文化用地(0803)開發利用,無需開展第二階段調查等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