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擬建項目屬于“食品添加劑制造(C1495)”。但該項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硫酸、甲醇、氫氧化鈉、戊烷、正己烷、甲醛、正庚烷、丁酮、三乙胺、乙酸酐、乙酸、多聚甲醛粉塵、對甲苯磺酸粉塵、氯化鋅粉塵、噪聲、高溫,結合項目原輔料、生產工藝、工人作業方式、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潛在危害性、工人接觸危害程度以及擬采取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綜合分析認為,該項目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1、應采用密閉取樣或真空、負壓取樣方式,取樣過程中注意通風,操作人員應位于上風側,加強個體防護,并嚴格依操作規程取樣。
2、液體物料裝卸時,應進行密閉性檢查,防止物料泄漏、逸散,同時,工人應采取有效的個體防護(包括皮膚防護、呼吸道防護),裝卸料過程應進行有效監護。
3、車間生產設備及廢氣凈化裝置檢維修、清罐等作業時,應將管道、設備內的物料排空,采取強制通風換氣措施,必要時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的監測,以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逸散,工人需佩戴正確的個體防護用品,預防急性職業中毒、皮膚腐蝕、灼傷等事故。
4、擬建項目使用的部分原輔料如甲醇、正己烷易經皮膚吸收,而濃硫酸、液堿則具有較強的腐蝕性,因此建設單位應為接觸上述物質的作業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皮膚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手套、防護圍裙、防護鞋、防護服(工作服)等,并要求其作業時正確穿戴。
5、分子蒸餾區域宜設置隔聲操作室,減少操作工人噪聲作業時間。
6、應加強個體防護用品使用情況的監督和管理,督促工人作業時正確佩戴,同時加強個體防護用品的定期維護和更換。
7、由于甲醛既是有毒氣體又是可燃氣體,根據《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 50493-2009的相關規定,應設置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并合理設置其預報值、警報值。
8、甲類倉庫液體物料儲存區應設置圍堰、泄險溝或導流溝,并與廠區應急池相連。
9、擬建項目目前尚未明確工作場所警示標識設置內容,企業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和“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文的要求設置規范的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10、加強職業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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