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本預評價報告對寧波慈溪軸承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套長壽命高可靠性高檔汽車專用軸承生產線技改項目進行了綜合分析,擬建項目在采取了擬采取的職業病防治措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及建議的情況下,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接害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能夠符合職業接觸限值,為此,本項目能夠滿足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擬建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議:
1)建設單位在工藝允許的前提條件下,針對高噪聲設備,如臥式雙面磨床、無心磨床、自動軸承套圈內圓磨床等,降低噪聲設備布置的密度,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降噪、隔聲措施;運行期間在工程防護不能滿足聽力防護要求時加強個體防護措施,督促工人作業時必須佩戴防噪耳塞;必要時可采取雙重聽力保護措施,在配備防噪耳塞的基礎上,增加配備有效的防護耳罩,以消除或降低噪聲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2)甲醇罐周圍設置泄險溝(堰)。
3)甲醇罐周圍應設置噴淋洗眼器。
4)5#-1車間設置浴室,浴室可由更/存衣間、洗浴間和管理間組成。更/存衣間設置更衣柜,便服和工作服分柜存放,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洗浴間設置1~2個淋浴器和1個盥洗器。
5)擬建項目完成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要求,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嚴禁職業禁忌者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如存在職業健康損害者,應按規定給予復查、診療,并做好調崗、離崗等工作。
6)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及“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文的要求擬建項目應在在4#-1車間、4#-2車間和5#-2車間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等警示標識,在5#-1車間設置注意高溫、當心中毒、噪聲有害、戴護耳器、戴防毒口罩、注意通風等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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