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該項目(一期)的總體布局、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個體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職業衛生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基本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因此,該項目(一期)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在采取本評價報告所提的補充措施及建議,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可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能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該項目(一期)已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建議:(1)該項目(一期)主要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噪聲,雖現場充裝工接觸的噪聲強度均符合職業限值的要求,但部分工作場所產生的噪聲強度較大。在生產負荷增大時,現有工藝不變,噪聲強度會隨之增大,對于這種情況,企業應予以重視,。因此,需督促作業人員進入這些工作場所前佩戴好、并能正確使用防噪耳塞等個體防護用品,減少噪聲對人體的危害。
(2)增強工業氣體分析室內工作臺的輔助照明。
(3)完善現場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及中文警示說明的設置。
(4)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如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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