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建設項目所屬行業為裝卸搬運業(行業代碼:G5810);屬于職業病危害較重的項目;該項目在正常生產過程中,能夠落實本評價報告所提的補充措施及建議,在職業病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工人實際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能夠控制在職業接觸限值內,能符合國家和地方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已具備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建議:1、對于本次評價未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建設單位應在后續運行過程中,在有裝卸作業的情況下,補充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告知勞動者;
2、對于外委的專業作業,企業在與委托機構簽訂合同時,應提出職業衛生管理方面和職業病防護方面的要求;
3、建設單位宜在外操室設置輔助照明設施;
4、對于本報告中提出的關鍵控制點,企業應著重從操作規程、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等方面加強監管,以最大限度地預防職業病危害;
5、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檔案;
6、加強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并加強對應急救援設施的維護和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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