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價結論
1、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進行行業劃分,該項目為熱力生產和供應,代碼D4430。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文的規定,結合企業的職業病危害特點,將該企業確定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2、通過本報告的綜合分析可知,該企業在總體布局、設備布局、個人防護用品、建筑衛生學、輔助用室、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等方面基本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的要求,而在職業病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職業健康監護等方面尚需完善。企業在采取了本評價報告所提對策措施和建議,在正常生產情況下,可以符合國家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二、建議
1、鍋爐除渣改用濕式或密閉機械自動輸送出渣,避免工人接觸粉塵(矽塵);
2、水冷風室出灰口應改成氣力密閉或水力輸送,避免工人接觸粉塵(矽塵);
3、輸煤轉運、梨煤器落煤口加裝除塵器,同時對轉運皮帶端加裝足夠長的密閉引伸段并增設水噴霧裝置;
4、4#皮帶、各轉運站地面應處理成易清除積灰并增設水沖洗設施,以防二次揚塵;
5、在轉運站或附近適當位置增設隔音防塵值班室;
6、在氨間應增設機械通風裝置;
7、2個化驗室應增設化驗操作通風柜;
8、將鍋爐巡檢、化水巡檢、鍋爐檢修、化水檢修的防毒口罩濾毒盒更換為1號(防無機氣體或蒸汽);
9、企業應及時對職業禁忌證人員進行調崗處置,以確保職業健康管理符合規范要求;
10、煤場鏟車駕駛室破損門窗應更換并能密閉;
11、加氨間2臺加氨泵玻璃觀察窗破損,密封圈破損滴漏,應更換;
12、酸堿罐區洗眼器水壓不足,應提高水壓;
13、酸堿罐區、氨水站附近或控制室適當位置應設置一個事故應急柜并加以標識,配置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酸堿防護服等;
14、在2個化驗室適當位置(應急半徑小于15米)增設洗眼噴淋器;
15、在適當、明顯位置配備應急藥箱并加以標識,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附錄A表A.4配備相應藥品、數量。
三、持續改進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本企業職業病防治管理工作,細化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加強職工職業衛生知識的相關培訓,及時告知職業危害、檢測結果(各種形式),確保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
2、根據《密閉空間作業職業病危害防護規范》要求,應重視密閉空間作業的防護,為作業人員提供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配備便攜式有毒氣體報警儀(氨報警儀、一氧化碳報警儀等)、應急空氣呼吸器等個人防護用品,并加強監督管理,避免發生急性中毒和缺氧窒息等。
3、加強檢修巡檢,及時處理設備、設施缺陷,保證設備安全、正常、完好地運行,最大程度減少(降低)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影響(危害)。
4、加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維護、培訓等的管理,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督促其按要求正確使用各種個人防護用品。重視個人防護用品的定期更換及維護工作,保證防護用品的有效性。
5、健全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和公示,企業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檢測與評價結果予以公示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同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和勞動者公布。
6、企業對生產管理人員按照其工作性質、實際接觸情況列入相應崗位/工種接害因素的職業健康檢查;同時應督促外包單位接害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檔案,按照規范要求佩戴個人防護用品。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企業應組織專家進行評價報告的技術評審和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8、如企業的工藝、生產設備、原輔材料、產量、工作制度發生變化時,職業病危害因素在時間和空間上會發生變化,需另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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