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項目屬于“專用化學產品制造(C266)”,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經綜合分析,該項目在采取了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和建議的情況下,在正常生產運行情況下,能夠滿足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該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可行。
建議:(1)選用自動化、密閉化程度較高的取樣設備和工藝,如使用密閉取樣器等,減少取樣過程中工人的接觸;
(2)認真落實設備停運、置換、清洗和隔離措施。設備停運、置換、清洗和隔離措施是檢修中防火、防爆、防中毒的關鍵操作環節,置換時應進行惰性置換,置換和清洗后應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
(3)在設計和安裝洗眼器沖淋設施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石油化工企業職業安全衛生設計規范》SH3047-1993等相關規定執行,如:考慮使用者直線到達洗眼器的時間不超過10分鐘,洗眼器的保護半徑小于15米;
(4)加強對防護設施的檢維修,保證防護設施能夠正常運行,并做好檢維修記錄;定期檢查噴淋裝置和氣體報警裝置,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
(5)含有有毒物質的局部排風系統,或含有較高濃度的爆炸危險性物質的局部排風系統所排出的氣體,應經凈化處理后排至建筑物外空氣動力陰影區和正壓區之外;
(6)檢維修作業時,應將管道、設備內的物料排空,必要時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的監測,以減少有毒有害物質的逸散,預防急性職業中毒;
(7)加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的有效監督管理,對各種個人防護用品要有專人管理和發放,定期維護、更換,并制定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發放制度、使用說明以及監督管理制度;
(8)積極將擬建項目納入萬盛股份現有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
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并根據擬建項目可能存在的應急事故定期進行演練,并加強應急救援物品的使用培訓及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9)生產車間、儲罐區應根據毒物理化特性和危害特點配備應急救援柜,設置應急撤離通道、泄險區,泄險區應低位設置且有防透水層,泄漏物質應納入廢水處理系統;
(10)應在廠區內設置應急救援站,面積應不小于20m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急救人員的人數宜根據工作場所的規模、職業性有害因素的特點、勞動者人數,按照0.1%~5%的比例配置,并對急救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每個工作班宜至少安排1名急救人員;
(11)應在生產車間、儲罐區設置應急救援柜,每個柜內宜配置不少于2套有效的應急用空氣呼吸器和化學防化服,同時,應配備防止有毒化學品擴散的設備或措施。劇毒作業區配備的應急防護設備數量應不少于作業區內人數;
(12)按要求定期對各報警器進行檢查、校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