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價結論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1)進行行業劃分,該項目行業編碼為C25,行業為醫藥制造業,同時參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該項目為醫藥制造業行業中的“化學藥品制劑制造”,經分析認為,該項目為“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本預評價報告對寧波雙成藥業有限公司藥品生產基地項目進行了綜合分析,該項目在采取了擬采取的職業病防治措施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補充措施及建議的情況下,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能夠滿足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該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可行。
2.建議
2.1職業病防護設施補充措施
(1)防塵毒措施
在下一步設計階段應根據各車間的大小、人數、容積和換氣次數要求,按照《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等相關設計標準和規范的相關要求進行各工作場所的通風、空調的具體設計內容;應將鹽酸、氫氧化鈉和活性炭粉塵稱量間的通風排毒設施獨立設置。另各個通風設施的新風口宜設置在全年主導風向的上風側。
加強廠房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設計,使車間氣流組織正確合理;根據建筑物布局朝向、全年主導風向和最小頻率風向對生產工序和生產設備進行合理布局。
(2)防噪聲措施
建設單位在設計階段應從設備選型、建筑結構、設備布局、設備安裝等多方面采取減振、隔聲、吸聲、消聲等綜合措施。
設備布局上:應重點加強廠房、泵房等各車間生產設備的布置,噪聲源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和低噪聲設備分開布置。
設備安裝上:加強機加設備、風機和各種泵類等產生高噪聲強度設備的獨立基礎、減振、降噪、隔聲、消聲等措施,對風機及泵類等強振設備與管道間采取柔性連接方式。
2.2應急救援補充措施
(1)在危品庫內存有乙醇、次氯酸鈉溶液、過氧化氫溶液、鹽酸、氫氧化鈉溶液、異丙醇、乙二醇、甲醛;危品庫內酸堿(鹽酸、氫氧化鈉)有可能發生泄漏,應在危品庫處設置沖淋洗眼設施。
(2)擬建項目應急救援柜的物資以及設置地點等具體設置情況不詳,建議寧波雙成藥業參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附錄中表A.4急救箱配置參考清單進行物資配備,將其設置在便于勞動者取用的地點,并由專人負責定期檢查和更新。
(3)危品庫宜配備一個應急救援柜,具體設置參考建議(2)。
(4)在清理污水處理站時可能產生硫化氫危害,建議配置便攜式硫化氫報警器。
(5)擬設置的鹽酸和氫氧化鈉稱量間內,建議設置沖淋洗眼設施。
(6)參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GB/T 29639-2013制定針對該項目的應急救援預案,并確定好定點救援醫院。
2.3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補充措施
(1)產生噪聲強度較大的各類機泵、空壓機等設備應集中布置,如果布置在廠房內時,應盡量使用單層廠房,如廠房為多層結構時,應布置在底層。
(2)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備/工作場所應盡量與無毒或低毒的設備/工作場所分開布置,如布置在同一廠房時,應設置在下風側。
2.4建筑衛生學補充措施
(1)擬建項目固體制劑車間和凍干車間內的各個操作間微小氣候應按照表5-1進行設置
(2)擬建項目廠房建筑方位應能使室內有良好的自然通風和自然采光,相鄰兩建筑物的間距一般不宜小于二者中較高建筑物的高度。
2.5 輔助用室補充措施
(1)擬建項目車間衛生特征等級為3級,可在車間附加或廠區設置集中浴室。
(2)應根據勞動定員人數設置廁所。勞動定員男職工人數<100人的工作場所可按25人設1個蹲位,>100人的工作場所每增50人增設1個蹲位,小便器的數量與蹲位的數量相同。勞動定員女職工人數<100 人的工作場所可按15人設1個~2個蹲位,>100人的工作場所,每增30人,增設1個蹲位。
(3)因擬建方目前未知項目投產后的女工數量,如人數最多班組女工>100人,應設婦女衛生室。
2.6職業衛生管理建議
1、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第二章第八條規定,其他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勞動者超過100人的,應當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2、擬建項目在建成后,應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要求并結合項目情況建立、健全下列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制度;
(4)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5)職業病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6)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7)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8)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9)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
(10)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
(11)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
(12)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
3、根據GBZ158-2003的要求在生產現場設置警示標識,警示標識設置可參考下表。
4、員工在上崗前宜進行如下工作:
(1)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對于存在職業禁忌癥的勞動者應調換工作崗位。
(2)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相關知識的培訓,確保員工熟知工作時可能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做好個人防護。
(3)對員工進行應急救援相關知識的培訓,包括:可能發生急性危害事故,如果發生急性危害事故相應的處置、急救措施,配備的應急救援設施使用方法。
5、擬建項目投產后,應定期對工作場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與評價。
6、每年委托具有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進行在崗期間、離崗的職業健康檢查,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的要求確定體檢項目、體檢周期,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初步設計時,建設單位應依據《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 51號)第三章的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8、擬建項目在建成后、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明確該項目的職業病危害程度以及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效果,并對不足之處進行改進。
2.7職業衛生專項投資建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等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擬建項目職業病防治、管理經費宜包括人員配備、機構設置、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治理、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控制效果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配置與維護、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配置與維護、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職業健康監護、職業衛生培訓、職業病病人診斷、治療、賠償與康復,工傷保險等方面。
(2)擬建項目上述職業病防治經費在應在生產成本中列支。
(3)寧波雙成藥業應定期評估職業病防治、管理經費投入是否與生產經營規模、職業危害的控制需求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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