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
(1)用人單位19 枚同位素Cs-137,2枚用于密度計,安裝于R201/R202設備上,17枚用于料位計安裝于D301/F301/ D501/D601/D602/D603粉料釜/罐上的相應部位。每臺料位計或密度計之間間距相隔3m以上,互相之間無影響,其布局合理。放射性儀表工作場所實行分區管理,設置的監督區和防護設施合理可行。
(2)經現場檢測,聚丙烯裝置區19臺料位計/密度計在正常運行情況下,其使用場所的源部件、接收器外表面的γ射線輻射水平均符合《含密封源儀表的放射衛生防護要求》(GBZ 125-2009)和《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 18871-2002)的相關要求。放射工作人員接受的劑量均符合國家現行年劑量限值的規定,也低于本報告給出的管理目標值2 mSv/a。
(3)經現場核實,放射性儀表附近醒目位置設置了電離輻射警示標識,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4)放射源庫采取的屏蔽、防盜和相應的防護設施較完善,能夠滿足放射防護的要求。
(5)用人單位的5名放射工作人員已按規定委托有資質機構開展了放射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監測周期合理;放射工作人員均進行了職業健康檢查,體檢均合格,可從事放射工作。同時用人單位巳建立相應的健康監護檔案和個人劑量監測檔案,符合《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的規定。但用人單位尚未安排該5名放射工作人員參加輻射防護及安全培訓或復訓,不符合放射防護的要求。
(6)放射工作人員配備了必要的、足夠的個人放射防護用品。
(7)用人單位成立了輻射安全管理小組,規范了管理小組的職責,制定了完善的輻射事故報告制度、應急處理方案等相應的放射防護管理制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在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設施與管理措施方面基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 18871-2002)的相關要求。
建議:
(1)放射防護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管理顯得尤為重要,在工作中要切實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重點在于加強輻射防護安全培訓和安全文化素質的培養,提高工作人員和有關人員對輻射防護與安全規定的理解和執行的自覺性。
(2)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該5名放射工作人員參加輻射防護及安全培訓或復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3)放射源的運輸應遵守《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規程》(GB 11804-2004)的要求,并嚴格執行。
(4)放射性儀表的檢修、放射源的安裝折卸應安排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操作,工作時應按規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并佩戴個人劑量計和個人劑量報警儀。
(5)定期對同位素料位計和同位素密度計進行γ射線的泄漏監測。
(6)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放射源設備裝置出現失靈、失竊、發生火災等事故工況。規范放射工作人員的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體檢及檔案管理。發生放射源Cs-137失竊等事故工況時,應及時向環保、公安和職業衛生監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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